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检测标准
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:GB 22370-2008
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主要检测项目:
5.1 总则
5.2 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功能试验
5.3 点型家用感烟火灾探测器功能试验
5.4 点型家用感温火灾探测器功能试验
5.5 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管道专用电动阀功能实验
5.6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功能试验
5.7 手动报警开关功能试验
5.8 控制中心监控设备功能试验
5.9 监管报警器功能试验
5.10 呼入开关 (按键) 和 / 或图像成像装
5.11 绝缘电阻试验
5.12 泄漏电流试验
5.13 电气强度试验
5.14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
5.15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
5.16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
5.17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
5.18 浪涌 (中击) 抗扰度试验
5.19 电源瞬变试验
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出厂检验
企业在产品出厂前应对报警器进行下述试验项目的检验:
a)外观检查;
b)功能试验;
c)声压试验;
d)一致性试验;
e)湿热试验;
f)绝缘电阻试验;
g)耐压试验。
报警器在出厂前应进行以上七项检验(检查)
b)、f)、g)三项试验任一项不合格,则判该产品不合格,其他四项试验中任两项不合格
允许调整后补做,累计补做次数不超过两次。
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型式检验
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前面规定的试验项目。检验试样品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。
有下列情况之一时,应进行型式检验:
a)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的试制定型鉴定;
b) 正式生产后,产品的结构、主要部件或元器件、生产工艺等有较大的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或正式投产满 4 年;
c) 产品停产一年以上,恢复生产;
d)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差异较大;
e)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。
检验结果按 GB 12978 中规定的型式检验结果判定方法进行判定。